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根据《兴义市教育局关于对中小学(幼儿园)市级骨干教师、教学名师进行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兴市教师〔2023〕9号)要求,经教师自愿申报,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评审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公示评选、复核通过人数
市级教学名师0人申报,市级骨干教师265人申报,评审通过248人。
二、通过人员名单附后
三、公示期
2023年5月5日—5月8日(共三个工作日),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监督电话:0859——3248260。
公示期内如对本人公示结果有异议的,统一报教育集团、乡镇(街道)中心校、市(区)直学校汇总后,由各单位安排专人到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处进行核实,不接受个人核查。具体负责人:兴义市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张明菊。
特此公示
兴义市教育局
2023年5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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